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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学教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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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院进修须知

 

各位学员:

为了创造您在进修期间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,切实提高自身业务和综合素质,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并认真遵守:

1、选送单位推荐须知,因国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颁布执行,我院规定进修人员在我院学习期间如发生任何不良事件、差错、纠纷、医疗事故等,将由选送单位负全部责任。推荐表示同意此条款,如有异议请不要推荐。

2、拟进修人员填写完整申请表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,携带毕业证、学位证、医师执业证(或护士执业证、医师资格证(或护士职称证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,并携带单位介绍信,近期1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,自带白衣、听诊器等日常工作用品。

3、入科必须持科教科(或护理部)开具的“长治市妇幼保健院进修学习下派通知单”到相应科室报到,向科室负责人递交下派通知单,通知单由科室留存备案。

4、进修期间,不享受公休假,特殊情况需请假着,请假在3天以内,由所在科室主任(或护士长)批准,请假4—7天由科教科(或护理部)批准,请假7天以上由主管院长批准。

5、进修人员不能无故中途召回,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缩短或延长者需经双方科教科(或护理部)协商同意。

6、进修专业和进修时间必须在入院前决定,入科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改,中期转科须由科教科(或护理部)签发转科通知。

7、进修期间必须参加科室及医院组织的考核,无故不参加者,不能办理结业手续。

8、进修结束前一周到科教科(或护理部)领取进修鉴定表,请进修专业科主任填写进修期间鉴定意见后,到科教科(或护理部)办理结业证书。

9、护理或助产专业进修时间最短3个月,申请时间低于3个月的,不安排进修。

长治市妇幼保健院

医师来院进修申请表(最新修改第三版).xls

请假条(模板).docx

护理人员进修申请鉴定表(须填写打印盖章并提交).pdf